一、补贴对象
杭州市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疫情响应结束),新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
2.被招用人员为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
3.企业为上述人员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用工补贴申请名册》(附件一);
2.营业执照原件;
3.被招用人员身份证原件;
4.被招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
1、打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板块,点击“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按钮进行线上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通过企业注册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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