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杭州社保中断有什么影响?如何补(续)缴?

2022年08月05日 14:33 来源: 杭州人社 编辑:杭州宝 手机访问
快速导读:在杭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中断,有什么影响?如果断缴,之前的还能补上吗?该如何补缴续缴呢?相关政策解答来了!

一、养老保险断缴,退休后待遇受影响

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5年到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养老保险中途断缴了,也是可以补续的,且不用重新计算累计缴费年限。但即便如此,也会影响到你退休后的待遇。

政策规定,15年的年限只是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之一,中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相应减少,也就是说同等情况下缴费时间越长、缴的越多缴费标准越高,退休后的待遇相对越高。反之,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会下降。

 

二、养老保险怎么补(续)缴?

㈠参保人员未满退休年龄

适用范围:申请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请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

2、与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3、符合规定的补缴期限;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申请补缴,视为当年应缴未缴补缴;跨年应缴未缴补缴时,申请人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4、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的,当年度缴费中断,可在次年3月底前补缴。

符合上述条件的:

1、用人单位按社保隶属关系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其中: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受理;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当前申报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按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申请。

注意: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此类人员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时间。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㈡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

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杭州市区为待遇领取地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至满15年。

申请材料:

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杭州市区为待遇领取地的人员。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表格如有变动,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为准)

2011年7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在延长缴费满5年的次月起申请一次性补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

申请时应填写《杭州市参保人员延长缴纳、一次性补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提市区均不含临安区。

 

三、医疗保险断缴,影响医疗费报销

杭州医保政策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这里的“规定时间”是指符合医保各类险种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这6个月就是我们说的等待期,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要注意的是,补缴了医保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仍是不能追溯报销的。

 

四、医疗保险怎么补(续)缴?

㈠参保人员未满退休年龄

参保人员在办理补缴时,按应保未保(所谓应保未保,就是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及时缴纳)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职工医保费,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

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

此类情况,属于职工进了单位,单位没有给及时缴纳。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

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10.5%。

有这样两类情况:

①劳动年龄段内的未就业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②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杭州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可以在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补缴职工医保费。

㈡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怎么续缴

参保人员在市区连续参保缴费至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市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的,可在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注:不能一次性补缴)

市区户籍

在市区连续参保缴费至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市区户籍

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市区户籍的,除另有规定外,未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也不符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上述两项中相关参保人员继续参保缴费期间,其医保待遇按照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