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流程
提交报名材料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统一提出蓝领公寓申请的,按以下程序申请:
1、单位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提交审核。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经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区蓝领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配租入住。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进行房源配租,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市租赁平台。
二、报名材料
单位报名材料
1、租赁申请(意向需求房源数量);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的《公示情况汇总表》;
5、入住人员信息表。
申请入住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入住人员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不入住不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资料)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不能提供的递交具结书)(申请人夫妻共同居住的提供,不是共同居住不需提供);
4、退休之前的,提供社保清单(无社保的可提供合同),退休之后,返聘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劳动证明。
5、浙江省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或者告知单;
6、无房证明(网上下载打印版即可)。
以上报名材料需一式两份!
三、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在2022年2月21日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四、受理地址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福茹弄与短浜巷交叉口(短浜巷699号,咨询电话:87110379、13516706901,联系人:高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