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有什么不同?
☑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①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③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是多少?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
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杭州市区为1824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1656元/月。
☑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为:
①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50%;目前杭州市区为912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②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331.2元/月。
三、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分别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每个月几号发放?
☑ 失业保险金当月核定的,次月起发放。原则上每月20日至22日左右发放。如遇节假日,可能会有适当提前或者延后。【涉及五区三地的(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下同),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 失业补助金原则上,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人员,首次发放时间为当月末或次月初;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人员,首次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前后;上述人员之后每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均为的每月15日前后。(上述时间如遇节假日,可能会有适当提前或者延后,涉及五区三地的,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