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企业用工保障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32号)通知,疫情响应期间,对杭州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一、办理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87258669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49
上城区:86975070
拱墅区:86552207、56667038
西湖区:87759373
滨江区:87703441
钱塘区:86794682
名胜区:87972275
萧山区:82779960
余杭区:89391138
临平区:86230697
富阳区:63131587、63328767
二、常见问题
1、杭州市区是指哪里?
答: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名胜风景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不包括桐庐、建德、淳安。
2、市区以外户籍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答:市区以外户籍人员是指户籍在桐庐、建德、淳安的人员,和户籍在杭州地区以外的人员。
3、什么时候招用的符合条件?
答:只要“招用”发生在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疫情响应结束)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可。
4、被招用人员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是什么意思?
答:该人员被招用之前未在杭州市区的企业参保,如甲、乙二人2020年3月开始在A公司参保,同年8月参保满6个月,甲之前未在杭州市区参保,计入补贴人数;乙之前曾在杭州市区的其他企业参保,不能计入补贴人数。
5、2020年10月符合条件,现在还能申请补贴吗?
答:根据文件规定,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申请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疫情解除后申请时间可相应顺延。当前为疫情响应期间,仍可申请补贴。
6、就业创业证编号不知道怎么办?
答:可不填
7、该项补贴只能申请一次吗?
答:企业招用不同人员可多次申请,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8、员工已离职是否可以申请享受补贴?
答:若员工已离职,但是招用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进行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齐全。